Saturday, May 30, 2009

從思想囚徒到國家囚徒

內地通訊社分別在周三及周四發表署名文章,標題為〈人間正道是滄桑—評某些媒體不合時的言論〉,和〈說清楚三個問題—評《國家囚徒:趙紫陽秘密回憶錄》〉。兩篇文章都沒有針對當前的問題,反而翻炒黨八股的陳腔濫調,給人一種故意混淆視聽的感覺。
第一篇文章指出趙紫陽的《回憶錄》被傳媒炒作,將一件本來已經由中央政府平息了的事件再次挑起爭端,特別指出《華盛頓郵報》借意為趙紫陽翻案,為「六四」事件翻案。文章重申中國自「六四」事件以降二十年的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成就、國家步向小康水平,足以肯定當年鎮壓學生民主運動的決定正確;文章亦大費周章地力陳鄧小平的貢獻,以反駁傳媒所指趙紫陽才是中國改革開放「總設計師」的言論。最後還舉出「北京共識」的模式,表明在西方議會民主政制以外存在更為優勝的另類成功例子,以否定趙紫陽《回憶錄》有關提倡進行徹底的政治改革、維護新聞自由、獨立司法和多黨政治制度的構想。
第二篇文章則集中批評趙紫陽在「八九民運」事件上的「錯誤」,當時中央對趙的決定也不能推翻,以及重申中國過往三十年的成就,以「證明」中國「不能走西方民主道路」。
兩篇文章都屬黨八股之作,不假思索地照搬中央口徑回應傳媒,尤其外國傳媒的批評,卻沒有認真針對外間提出的議題,處處以條件反射式作出反擊,認為西方媒體的評論是雙重標準,是將西方的價值觀強加諸中國人。
不論西方媒體的評論也好、是趙紫陽《回憶錄》所帶出的意見也好,是不是西方民主也好,國外的評論其實都是針對三個課題:新聞自由、司法獨立和多黨政治。這三個課題不單是中國八十年代的問題,也是現今中國仍然未解的死結。新聞自由的重要,不只是保障個人的思想言論空間,更是給公民監察政府的工具。維持司法獨立,是普通法內有關「法治」概念的引申,是指司法機構和法官可以不考慮政治因素,不受任何權力或行政機關的騷擾而對案件作出獨立裁決。多黨政治的含義,並非是製造「反對黨」為社會增添爭議,而是可以在公開的場合,或透過不同的平台,就涉及公眾利益的議題,以不同的角度、不同利益立場展開辯論。這幾個問題, 不論在什麼社會、什麼制度,都是要認真面對的大事。
但文章不但沒有好好探討這些課題,還擺出一大堆什麼「北京共識」、「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」、「改革三十年成就」等政治術語,實在令人啼笑皆非。作者能否清楚地交代,今日中國的新聞從業員因揭發政府黑暗面而遭扣查、律師控告政府而遭監禁、法官因指出地方政府某些指令不符合人大所訂定的法例而遭「修理」或撤職?
文章不斷重複改革的成果,又提到「社會進步總要支付社會代價」;作者在文章反問,如果按照趙紫陽的意見處理「六四」事件,中國能否可以享有今天的成就?作者是否應該檢討一下,中國工業化三十年,成為世界工廠,得到經濟發展的同時,土地、環境受到的摧殘,又要多少代價來補償?是誰享受了改革成果?是誰支付經濟成效的代價?我們能否只自我陶醉在一些經濟成績,便將一切仍然是「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」社會下的瘡疤合理化,而不去思考進一步的改革?
兩篇文章沒有反省這些更重要的問題,反而測度用心,或仍然着眼誰是「改革總設計」的次要問題;希望這兩篇文章只是個別人士的意見,如果它是反映中央的立場,那我們就不能避免興起會淪落成為「國家囚徒」的哀嘆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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